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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小时后四川防汛应急响应“降级” 汛情警报仍未解除

时间:2018-07-13 09:34:51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张林

  7月12日,广元市朝天区遭遇嘉陵江洪水灾害后,疾控中心组织防疫人员进行卫生消杀。本报记者 衡昌辉 摄

  本报记者王成栋

  7月12日傍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当日18时起,将此前的II级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III级。

  应急响应自启动到“降级”,前后32个小时,是否意味着应对措施也要调整?记者就此专访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负责人。

  “降级”主因 洪水逐步消退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先后启动防汛应急响应5次,其中II级一次、III级一次、IV级三次。

  省防指相关负责人解释,应急响应“降级”的主要原因有三:本轮强降雨趋于结束;部分江河洪峰已经出省,主要江河水位均在下降,嘉陵江干流洪水重现期降到10年以下;大渡河、沱江干流洪水仍处在10年-20年一遇。“洪水逐步消退是‘降级’的直接原因。”

  省防指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III级防汛应急响应,只需要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主要江河干流发生洪峰或洪量大于20年一遇、小于等于50年一遇;主要江河干流同时发生10至20年一遇洪水;主要江河城区堤段出现重大险情;省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一般中型、重点小(1)型水库(库容100万—1000万立方米)出现可能导致垮坝险情或者一般小(1)型水库、小(2)型水库(库容10万—100万立方米)发生垮坝;其他需要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III级响应启动,由省防指办公室提议,省防指副指挥长批准即可。

  警报未除 抗洪仍需举全省之力

  应急响应“降级”,是否会意味着防汛减灾力度下降?

  “大渡河、沱江干流仍处在10-20年一遇洪水状态,这是应急响应‘降级’的依据。”前述负责人说,大渡河和沱江仍在较高水位,应急响应只能是“降级”,而不是取消。仍处于III级防汛应急响应,意味着汛情警报未解除,洪水的威胁并没有完全消除。

  截至12日21时记者发稿时,沱江洪峰还未完全通过内江市主城区,之后洪峰还要通过富顺县城和泸州等地。“III级应急响应,就是给下游地区提个醒。”前述负责人说,电力调度、交通调度等仍要服从防洪调度,仍然是举全省之力抗击洪灾。

  近期应急响应还会升级吗?“这个不好说,要看有无强降雨,造成的汛情能否达到升级标准。”省防指相关负责人解释,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防汛减灾工作,而不应随着应急响应级别变化而松懈;民众也不应放松自我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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