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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虚假宣传”就该实现“吹牛上税”
时间:2018-03-19 10:22:27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诸泽海
  某电商平台一家项链公司旗舰店销售的“锆石吊坠”承诺“假一罚十”,消费者马某买来后经鉴定,发现是“合成立方氧化锆”,于是要求十倍赔偿。记者从北京二中院获悉,二审时法院推翻一审判决,判令该旗舰店按照“假一赔十”的宣传给予消费者十倍赔偿。 (3月18日《北京晚报》) 
 
  这款名为“925银饰项链女韩国锁骨锆石吊坠长款首饰”的产品在某项链公司旗舰店中销售。它的网页宣传中显示:假一罚十,正品保证。消费者马某花了3420元买了15个,后经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为合成立方氧化锆项坠。 
 
  消费者要求“虚假宣传”店家兑现“假一赔十”的销售承诺,然而一审法院并没有支持消费者的诉求。一审法院判决的结果是:项链公司退还马某3420元货款,马某返还15个项链,驳回马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这样的结果,显然和消费者的诉求距离遥远。按照商家“假一赔十”的承诺,消费者购买的项链花费了3420元,既然和宣传的品质不一样,就应该赔偿34200元。而一审法院的判决,只是让消费者“没有经济损失”,没有兑现虚假宣传的销售承诺。 
 
  没有支持“假一赔十”也是有原因的,因为目前的法律支持的是“合理的赔偿”。而“假一赔十”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说法。也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审的判决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这恰恰是法律的漏洞。一些商家就是钻了这个漏洞,才敢在营销宣传的时候“大吹牛皮”。有的商家承诺“假一赔十”,有的商家甚至说“假一赔百”,还有的直接把赔偿说出具体的数字,“如果假了赔偿10万元”。可是,这些虚假的宣传和夸下海口的所谓承诺,由于在法律上没有具体条文,在消费者维权的时候,往往会得不到支持。消协调解的时候会“依法办事”,法院审理的时候也会“按部就班”。以至于,让那些不法商家更加嚣张。 
 
  “假一赔十”很具有诱惑性。很多消费者就是因为“假一赔十”的“信心满满”而深信不疑的,人家商家都如此承诺了,是不是就意味着商家对自己的产品很有信心?于是,也就因此上当受骗。二审法院支持消费者的“假一赔十”诉求,是司法进步,不能因为法律没有“假一赔十”条文,就助长商家嚣张。 
 
  你既然敢“虚假承诺”,司法就应该能让你“兑现承诺”,这倒逼商家在销售商品的时候,要好好考虑吹牛皮的代价,也就能少些胡乱的承诺和欺骗了。我们就是要让“虚假承诺”的商家有苦说不出。(作者:郭元鹏  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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