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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川分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节省电费30多亿元
时间:2018-09-13 10:52:42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陈姝悦
  一般工商业电价已降三次,转供电终端用户却无“获得感”,四川省五项措施打通降电价“最后一公里”

  9月12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媒体通气会透露,今年我省分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幅达10%。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平均目录销售电价从每千瓦时0.805元降为0.7245元。三次降价累计为一般工商业用户节省电费30多亿元。

  9月12日中午,记者随机走访了成都总府路时代百盛购物中心的一家培训机构。“电价降了10%?不可能哦!”该机构相关负责人听说了降电价政策之后,表示“完全没感觉”。

  为什么没感觉?“红利”被截留,转供电用户被“蒙在鼓里”

  这家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商场向他们收取的电费是每千瓦时1.04元,每月用电量1000千瓦时左右,算下来电费大约1000元。该培训机构在成都锦城大道奥克斯广场还有一家店,电费是每千瓦时1.2元,每月平均电费1800元左右。“开业几年了,电费都是这样收的,从来没降过。”

  时代百盛购物中心4楼的一家私教工作室负责人也表示,每个月都是商场给一张电费单,“根本没听说过降了电价。”

  省发展改革委通报的降价成果高达30多亿元,到哪里去了?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梁武湖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电网公司一般工商业直供用户可以直接享受降价政策“红利”,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但非直供用户,即转供电终端用户,由于不合理加价等,降价成果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获得感”不强。

  什么是转供电用户?他解释,因为供电历史原因、用户特性等多种因素,供电企业未能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要由其他主体进行转供电,即所谓的“转供电”。

  四川涉及转供电用户约100多万户,主要集中在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占全省一般工商业用户的40%以上。2017年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每千瓦时约0.8元,而转供电主体大多按每千瓦时1元—1.5元左右的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个别甚至高达1.7元、1.8元。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和环境价格处处长刘均剑介绍,按照40%占比计算,今年三次降价节省的30多亿元电费,有10多亿元本该属于转供电用户,但都被转供电主体“截留”了。

  “最后一公里”如何打通?“截留”的费要清退,转供电用户平均电价能降20%

  “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是必须啃下的‘硬骨头’,也是确保今年降价措施真正落到终端用户的关键环节。”梁武湖说。转供电加价不规范的问题由来已久,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也制定下发了相应通知,对转供电进行规范,将采取五大具体措施——

  明确转供电用户电价执行标准。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每月按照高峰、平段、低谷时段的不同电价,计算平均目录销售电价。

  明确线损处理方式。为简便透明,明确转供体的用户(租户)线损电价暂统一按6%计算。

  明确其他费用不得列入电费。涉及转供电场所的公共电费、自用电费以及转供电配电设施运维费,一律不得以电费的名义向用户(租户)收取,应纳入物业管理费收取。

  规范抄表时间和计量方式。对终端用户的抄表时间调整为和供电企业抄表时间一致,今年12月底前实现终端用户与公共设施用电、转供电经营者自用电分别计量,并要求尽量使用具有分时计费功能的电能表。

  加大监督检查执行力度。明确转供电经营者严格按照今年三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规定,在9月底之前将降价后减少的电费全额向终端用户及时清退。10月起将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要督促转供电经营者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和曝光。转供电用户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58反映相关情况。

  根据测算,执行上述措施之后,转供电用户的平均目录销售电价为0.84元,与目前1.1元的平均电价相比,降幅将在20%以上。记者李欣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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