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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多形式开展整治行动保障渔业船舶安全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8-08-16 10:36:20    编辑:王金蓉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加强市域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确保市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合理开发,遂宁市农业局多形式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障全市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扎实开展春季禁渔专项整治行动

  2月28日,市农业局召开全市水产工作暨春季禁渔管理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年春季禁渔工作。利用3月1日-6月30日期间的4个月禁渔期,全面清理整治河道渔业行为。强力拆除在禁渔期、禁渔区的河道内安放的所有网具,针对渔业非法捕捞具有流动作业、夜间作业、水上作业等特点,渔政执法人员按早、晚错时或不定时加强对野生鱼习惯交易地及各地江、河沿岸巡逻检查,采取举报突击、蹲点守候、突击巡查等方式,依法惩处发现的渔业违法行为。

  在禁渔期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累计出动执法车230余台次、执法人员920余人次,对全市境内江河天然水域巡查过程中,及时中止了渔业违法活动30余起,查获违规渔机渔具41台次,查获非法捕捞船只22艘,立案查处24人;销毁没收虾笼164副,1500余米;大功率电瓶7个、逆变器7个、电拖网4副、电线100余米;单层刺网6张400余米,渔护1副、头灯14个;劝导驱走钓鱼人150余人;市场查处贩卖“野生鱼”2人,批评教育2人;现场放生各种鱼类160余公斤。全市依法查处违反禁渔期规定案件30余件,已立案处理完毕15件,处罚款9000余元。

  大力推进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以落实《四川省“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为契机,结合常态化治理,在重点区域和全市范围开展整治行动。一方面,在遂宁城区涪江流域重点开展打击电、毒鱼等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组织公安、安监、水务、海事、观音湖管委会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整治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收缴非法捕捞船只6艘、网具560张、渔获物150余斤,没收电捕鱼器6套,行政处罚5人,批评教育230人次,罚款0.25万元。另一方面,在全市天然水域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联合多部门执法行动,发挥“河长制+警长制”管理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组织渔业船舶船主、中型水库管理单位、涉河乡镇等相关人员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野生鱼类。先后查处“3.3观音湖非法捕捞案”“3.23芝溪河非法捕捞案”“3.22螺湖非法捕捞案”“4.4联盟河非法捕捞案”等一批典型案件,查获涉案人员14人,收缴涉案渔获物18公斤,行政罚款0.35万元,有效遏制违法捕捞行为,打击非法捕捞者的嚣张气焰。7月23日省农业厅转来“厅长信箱”群众反映:“遂宁市有很多电鱼船肆无忌惮的在河流里电来电去”的情况后,市农业局立即行动,开展调查处理,进行专项治理。针对小河洲、圣莲岛码头等违法电鱼行为,船山区迅速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专题研究相关问题,制定了小河洲码头、圣莲岛码头、犀牛堤码头、过军渡电站等区域鱼船电渔专项整治方案,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从7月25日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抓好渔船管理确保汛期安全

  5月至9月为遂宁市汛期,为确保全市渔业船舶汛期安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绍革军书记7月2日批示精神和市安委会紧急通知要求,市农业局迅速行动,于7月5日制发《遂宁市渔业船舶汛期安全度汛专项整治方案》,加大汛期渔业船舶安全宣传和检查,开展隐患排查。7月6日至10日,市农业局组建由安监科牵头,水产渔政、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为成员的渔业船舶安全度汛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全市5个县区7个江河渔船集中停放(靠)点(码头)、60余艘办证渔船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排查安全隐患5起,已当场向船主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责令辖区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和宣传,及时跟进落实整改情况,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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