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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法院推进诉讼制度改革,防止刑事庭审形式主义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8-04-22 09:38:48    编辑:王金蓉


  船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唐某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经审判长决定召开了庭前会议。通过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就管辖、是否公开审理、开庭时间的确定、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有新证据、举证方式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对主要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归纳总结。正因为召开了庭前会议,在第一次庭审时,控辩双方专门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提高了旁听质量,节约了司法资源。旁听群众纷纷在庭审结束后纷纷表示庭审不拖沓,争议焦点很明确。由此可见,庭前会议是促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推行的重要环节。



船山区法院推进诉讼制度改革,防止刑事庭审形式主义

  今年第一季度,船山区适用普通程序案件数51件(含旧存20件),以刑事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案件数7件,占比13.73%。其中,召开庭前会议6件,律师参与辩护案件数5件,出庭证人4人次,鉴定人出庭4人次,侦查人员出庭2人次,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人数6人次,采用多媒体示证案件数7件,申请排非案件数1件,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案件数1件,上级法院发改率0%。通过以上数据,显示船山区人民法院第一季度的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得到了全力推进。
 
  据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船山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以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刑事庭审实质化,可以克服“庭下实体审,庭上走过场”的形式主义,突出庭审中心地位,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路上,船山区人民法院需砥砺前行,把刑事庭审实质化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改革任务的细化和落实,以更大的力度、更快的速度、更高的质量推进改革, 克服“庭下实体审,庭上走过场”的形式主义,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王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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