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税警关银”四部门重拳打击骗税和虚开发票犯罪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8-06-21 15:53:50编辑:李光超
 
 
  6月21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省税务干部学校郫都校区现场签订《四部门联合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凝聚共识,聚合力量,遏制和打击骗税和虚开发票犯罪,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17年四川省四部门精诚协作,全年查办虚开案件2586户,移送公安机关414户,摧毁虚开职业犯罪团伙1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6人,挽回国家税款损失17.61亿元。截至今年6月,四川税务部门已累计公布黑名单75户,全部降为D级管理,并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推送给相关部门。阻止欠税的法定代表人出境2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3户。其中,南充某企业经税务机关检查,应补税款561万元,经税务机关多次催缴,该公司仍拒不缴纳。税务部门函告四川省公安边防总队,根据《征管法》第四十四条请求阻止其出境。该公司法人代表庞某某未能按计划出境。
 
  四川省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胡苏华在签订仪式上,从打骗打虚工作、重点领域整治、营商环境优化、社会综合治理四个方面总结了去年工作,并从“提升站位、认识上再深化,夯实基础、机制上再优化,加强管控、措施上再细化,推进协作、综治上再强化”四个方面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四川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领导分别作了发言,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实施精确打击,提升打击震慑效能,四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税务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涉案企业进行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相关证据;按照其他部门发起的协作需求,提供涉案企业、人员的涉税信息或出具行政认定意见等。
 
  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移送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的,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侦查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按照其他部门发起的协作需求,提供涉案企业、人员的相关情报信息,或者协助进行调查取证等。
 
  海关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涉案企业进行行政处理和处罚,并将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线索信息移送税务部门。
 
  人民银行负责将涉嫌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异常资金往来线索信息移送税务部门;将利用虚假信息注册、长期出口不收汇等情况及时通报给税务部门;按照其他部门发起的协作需求,提供案件相关账户设立、资金往来等信息,或者协助进行调查。
 
  据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四川省四部门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联席会议,联合转发了国家四部委《关于2018年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工作安排的通知》,印发了该省四部门《联合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工作实施办法》。下一步,四部门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再接再厉、协同作战,助推案件精准高效查办,及时挽回国家损失,规范经济和税收秩序。同时,按照总局要求部署,加强部门协作,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开展税收“黑名单”曝光制度(即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
 
  此外,6月21日-27日,四部门还将联合开展查处骗税和虚开案件培训班,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