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超5亿元 6人获刑10年以上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8-09-11 23:54:06 编辑:李光超
因设置“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高达5.77亿元,曹某等7人领刑,其中6人刑期在10年以上。今年5月初,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2·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做出终审判决。
经查实,曹某等人利用自己或骗取他人身份信息,虚假注册泸州八通药材有限公司等19家商贸公司,在没有任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受票单位收取开票金额的5%至8%的开票手续费,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08份,价税合计2.9亿元,涉及12个省15个市州33户企业。同时利用非法购买的身份信息,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306份,价税合计2.87亿元。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曹某、陈某等7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7人中,6人刑期在10年以上,罚金最高达30万元。
记者获悉,近年来泸州国税系统依托金税工程的分析功能,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强化对涉税违法行为的精准筛查、识别,密切税警联合办案,进一步加大了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截至5月23日,泸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已向“12·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的受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所有受票企业都将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依法处理。(余兆斌 罗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