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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支持优秀电影“出海” 最高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时间:2018-02-14 09:48:4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张茂佳
 
  2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获悉,省财政厅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原《四川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增加对乡镇数字影院的资助,加大支持四川电影创作以及四川电影文化“走出去”的力度。
 
  中央一号文件公布的乡村振兴战略中明确提出繁荣兴盛农村文化,《办法》在原资助数字影院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上,增加对乡镇数字影院的资助,对2017年1月1日后新建的,上一年度放映数不少于120天、放映场次不少于240场、座位数总计不少于50座的乡镇首家数字影院,每家影院资助额度不超过影院投资合同总额的40%,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电影创作方面,《办法》新增了对传播四川文化优秀作品的奖励,加强对四川电影“走出去”的奖励力度。2017年,四川电影取得亮眼的成绩,9部“四川造”优秀电影作品在全国各大院线上映,其中《二十二》刷新国产纪录片票房纪录。2017年四川电影票房达29.8亿元,稳居全国第六。同时,2017中国成都·金砖国家电影节名扬海内外,金砖国家电影节永久举办权落户成都。2017年12月25日,省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表彰暨全省振兴影视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到2021年,四川将实现影视精品创作生产西部领先、全国一流。
 
  在此背景下,《办法》提出多项支持政策,包括:对主要展示四川人文风情、民族团结及创业精神等题材的优秀国产影片(国内票房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和中外合拍片(国内票房收入达1亿以上,且第一出品方是中方、出资比例不低于50%)予以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海外电影市场取得突出成绩的省内优秀国产影片予以一次性奖励,最多不高于300万元;对由省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创作、列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选题创作规划且在年度评审中获得优秀名次的精品电影剧本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10万元;对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实施的电影编剧、制片、影院管理及营销人才培养给予适当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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