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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西充法院巡回审判一起滥伐林木犯罪案件

审判执行是第一要务 保护生态是第一责任
时间:2018-09-20 08:11:25 来源:中国网 编辑:杨仁昌

  “通过今天的庭审,我们知道滥伐林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多么严重,俗话说‘十年树木’,一旦损毁,那么我们付出的代价是多么沉重。”9月19日,西充县法院在青龙乡皂角垭村巡回开庭审理一滥伐林木犯罪案件。在开庭后的法制宣讲上,西充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红清对现场50余名旁听的群众这样讲到。

  据悉,2017年底,西充县青龙乡皂角垭村因发展花椒产业,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伐影响花椒生长的树木。被告人张某得知该情况后,联系皂角垭村村主任采伐林木,村主任将采伐许可证出示给被告人张某,并强调采伐范围。2018年初,张某雇人砍伐了已办理采伐许可证的部分树木。为了多赚钱,张某在明知采伐范围的情况下,又从皂角垭村9社村民处购买采伐范围外的树木销售获利。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未经批准采伐林木191株,折合木材为24.6495立方米。后来,张某主动到西充县森林公安局承认砍伐林木事实。

  为了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农村群众生态文明认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深切感受破坏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西充县法院到事发当地对该案进行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杨红清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身边的具体案例,对旁听群众进行法制宣讲,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旁听群众围着杨红清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杨红清也一一进行了解答,并为现场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

  据了解,近年来,西充县委、县政府提出大力加强“西部现代农业公园”建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争当“有机农业排头兵”,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产城一体示范区”,通过“封山育林禁伐三年”的政策,守护青山绿水、推进绿色发展。县法院也始终坚持“审判执行是第一要务,保护生态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和主导性,依法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近三年共审理滥伐林木罪11件12人、失火罪7件7人、非法狩猎罪 2件4人,以玩忽职守罪对滥伐林木监管乏力的3名责任人给予刑事处分。率先创新“悔过修复”,尝试适用生态恢复司法机制,将“悔过修复”情形作为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在审理的20件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责令16名被告人植树复绿1800余亩,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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