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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执行难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找到跨界合作伙伴

时间:2018-06-10 09:42:06 来源:中国网 编辑:杨仁昌

  

  南充市中级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举行签署合作协议仪式

  近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建立“执行+保险”的联动合作模式,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两家单位将在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救助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干警人身安全保险等方面进行合作。

  据介绍,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包括诉前、诉中、执行程序及仲裁程序中)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申请人(原告)申请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和冻结。同时,法院为平衡原被告双方权益,会要求原告提供与被保全的被告标的等值的资产作为担保。

  保险期间内的保险责任。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涉及诉前、诉中、执行程序及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案件等领域。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没有予以赔偿的,保险人按照本保单和保险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就是为投保人提供财产担保,以财产担保的形式来代替需要缴纳的诉讼财产保全金。举个例子,你要打官司告别人,你想对对方价值100万的财产进行保全,就需要提供100万的保证金,可是一下子又拿不出这么多,那么到保险公司投保一份诉讼保全责任保险。经保险公司审核,符合投保要求,就可以出具一份保单,将该保单提交给法院,可代替需要缴纳的财产保全保证金。保险公司的风险在于,如果投保人败诉,或是保全的财产发生问题,要代替投保人进行赔偿。

  下一步,南充中级人民法院将发文,将“跨界合作”的成果,在全市两级法院推行。

  据了解,在这之前,南充已有三家法院已经成功“跨界”合作。6月7日,顺庆区人民法院在该院三楼执行指挥中心召开引入“全程法律类保险合作”模式签约仪式;6月7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充支公司举行司法协作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5月8日,南部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重磅推出执行救助保险新机制。(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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