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出台意见支持劳动者通过新业态多元化就业

来源:四川日报 时间:2017-10-05 11:53:56 编辑:张茂佳 点击:
  无人超市、共享单车、网约车……当新技术与商业模式相结合后,新业态以迅猛之势快速发展,给人们的就业和创业提供了巨大空间。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扶持新就业形态,支持劳动者通过新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加快建设“网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
 
  我省将支持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将发展新经济、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新创意与促进创新创业有机结合,鼓励发展“互联网+创业”,支持“自组织、自激励、自就业”创业模式,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为支持新业态发展,我省将改进新业态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适应新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业态企业开放,符合条件的新业态企业均可享受相关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商贸流通、交通物流、信息网络等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推进多式联运和农村物流网络建设,为新业态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
 
  在支持新业态发展的同时,我省将扶持新就业形态。支持发展新业态下的新型就业模式,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支持劳动者通过新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从业者与新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
 
  我省还将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对在农村常住并处于无地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为其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同时,适应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创业特点,推进职业培训对新生代农民工全覆盖,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产业、新业态就业创业。(记者 刘春华)